一、培養目標
培養富有開拓精神和學習能力,掌握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通曉國際規則與地方經驗,兼備較強政策分析及執行能力的復合型、創新型人才。
二、基本學制
學術學位專業為3年,專業學位專業為2.5年,其中“金融”、“保險”、“法律(非法學)”、和“法律(法學)”專業為3年。
三、招生專業及招生名額
詳見招生專業目錄。
四、報考條件
(一)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4.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二)報名參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和工程管理碩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碼為125601]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4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后,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或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三)報名參加以下專業學位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按下列規定執行。
1.報名參加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2.報名參加法律(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以及獲得法學第二學士學位的人員可以報考)。
(四)我校招收符合報考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招生專業僅限全日制專業碩士。
(五)原則上招生單位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
五、報名方式
(一)網上報名:
1.網上報名時間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chsi.com.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并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招生單位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3.考生報名時只能填報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招生單位的生源缺額信息,并按相關規定自主多次平行填報多個調劑志愿。
4.考生應按招生單位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5.考生要準確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處理。
6.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隨時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s://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應在招生單位規定時間內完成學歷(學籍)核驗。
7.考生應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網上確認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在網上核對并確認其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網上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
2.考生網上確認時應當積極配合報考點工作人員,根據核驗工作需要,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等,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應當提交本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3.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應在招生單位規定時間內完成學歷(學籍)核驗。
4.所有考生均應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5.考生應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6.考生應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三)招生單位審查考生網上報考信息后,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發放準考證。 招生單位將在復試時對考生學歷證書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再次審查,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不予復試。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六、初試
(一)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時間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生應當在考前十天左右,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
(二)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
(三)地點:由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教育考試院確定。
(四)科目:詳見招生專業目錄。
七、復試
(一)時間、地點、科目、方式由我校確定,近三年我校復試分數線如下:
(三)復試環節各專業均需筆試一門專業課(詳見招生專業目錄)。以同等學力資格報考的統考考生(MPA、MBA、MEM專業除外),在復試時還需加試兩門大學本科主干課程(詳見招生專業目錄)。(二)為全面考察考生的綜合素質和專業水平,擇優錄取,我校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實行差額復試,具體辦法以學校研究生院網站2023年復試公告為準。
八、體格檢查
考生根據復試的通知,到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進行體格檢查。
九、錄取
根據“德智體美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進行錄取。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
十、收費及獎助政策
(一)收費政策

學校向家庭經濟困難研究生開辟“綠色通道”,確因家庭經濟困難而無法按時繳納學費的研究生,允許其通過“綠色通道”先辦理入學手續。
(二)獎助政策
研究生獎助體系的獎助對象為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研究生。獎助主要內容包括:獎學金、助學金和榮譽稱號三類。
1.國家獎學金
主要用于獎勵學業成績特別優秀、科學研究成果顯著、社會公益活動表現突出、綜合素質優異的全脫產學習全日制研究生。獎勵標準為碩士研究生20000元/年。
2.學業獎學金
獎勵對象為全脫產學習全日制研究生。學校根據新生和高年級研究生的具體情況,確定相應的獎勵標準。MBA、MPA、MPAcc、MEM等非全日制專業研究生的學業獎學金辦法由所在學院另行制定并報學校備案。
3.專項獎學金
(1)勵學獎勵計劃
主要用于獎勵研究生取得高水平科研成果,在學科及創新創業競賽、學位論文評選中獲獎,考取博士研究生及赴國(境)外訪學等情況,獎勵標準與評定比例參照《浙江財經大學研究生勵學獎勵計劃管理辦法》。
(2)社會獎學金
社會獎學金的具體名稱、獎勵額度、評審辦法等由設獎單位和我校協商決定,費用由設獎單位承擔。學校鼓勵各學院積極爭取企業、社會團體和個人資助,設立院級研究生社會獎學金。
4.國家助學金
發放對象為所有全脫產學習全日制研究生,用于補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按照基本學制年限發放。補助標準為:每年6000元,按照10個月、600元/月發放。
5.“三助一輔”崗位助學金
學校設有“三助一輔”(助教、助研、助管和兼職輔導員)崗位。新生入學后,可根據自身情況和崗位要求,應聘“三助一輔”崗位,崗位津貼按照實際工作量計發。
6.助學貸款
符合條件的研究生可以申請國家助學貸款,貸款額度、辦理方式等以國家政策和主辦銀行的要求為準。學校開辟入學“綠色通道”,確保家庭經濟困難研究生順利入學。
7.困難補助
研究生困難補助包括特別困難補助和臨時困難補助。特別困難補助每學年審定一次,分為兩個等級,補助標準為一等2000元/人,二等1500元/人。臨時困難補助單次不超過5000元/人。
8.榮譽稱號
研究生榮譽稱號用于表彰在校期間綜合表現優異的研究生,包括三好研究生、優秀研究生干部、優秀畢業研究生等。研究生榮譽稱號由學校發文并頒發證書,不發放獎金。
十一、就業
全日制碩士生畢業后,采取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去向,學校可按政策予以推薦。
近年來,雖受疫情影響,我校碩士研究生初次就業率仍穩定在95%以上,其中進入機關或事業單位的占11.59%,進入金融機構的占29.12%,就業率和就業質量在省屬高校中領先。從就業區域看,杭州就業畢業生占40%,其余畢業生就業區域分布于北京、上海、廣東、江蘇、山東、深圳等20多個省市,主要集中在省會城市。
十二、其它
(一)若教育部公布的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有變化,按教育部的有關文件精神執行。
(二)若學校相關政策有變化,按最新政策執行。
(三)現役軍人報考碩士生,按解放軍總政治部的規定辦理。
(四)招收港、澳、臺人士和外國來華留學碩士生的具體辦法另訂。
(五)我校不提供專業課參考書目及歷年專業課試卷的郵購。